枞阳县永昌实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建设(整治)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规模 | 总库容22.7×104m3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评价类别 |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 所属业务类别 | 尾矿库 |
项 目 简 介 | 枞阳县永昌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省枞阳县井铜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位于枞阳县钱铺镇井边村境内,其行政区划隶属枞阳县钱铺镇管辖,其枞阳县永昌实业有限公司尾矿库设计总库容 22.7×104m3,有效库容 21.7×104m3,设计坝高16m,建于2006年。现状坝高16.0m,顶宽3.0~3.5m,在外坡+130.0m 及+133.0m 标高处设有马道,+130m 标高以下坡比为1:2.5,+130.0m~+133.0m标高坡比为1:2.4,从+133.0m~138.0m 标高坡比为 1:2.5,总外坡比为1:3,为五等尾矿库。 因该尾矿库存在事故隐患,枞阳县永昌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了铜源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枞阳县永昌实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安全设施设计》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综合整治。2022年3月2日,该尾矿库整治工程开始施工,其施工单位为有资质的铜陵市泰山爆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理单位为有资质的浙江蟠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2年3月11日,现整治工程施工已基本结束。 |
项目负责人 | 袁成龙 | 项目编号 | 皖安评皖20220300143 |
技术负责人 | 董书满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陈红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袁成龙 | 报告审核人 | 方敏 |
参与评价人员 | 袁成龙、吴光辉、王陈红、方子豪、黄凯、付道军、董书满 |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 董书满、吴光辉、王陈红 |
现场安全评价人员 | 袁成龙、吴光辉、王陈红、方子豪、黄凯、付道军 |
现 场 评 价 主 要 任 务 | 安徽正信科技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受枞阳县永昌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正信科技有限公司对枞阳县永昌实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建设(整治)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受委托后我公司组成验收评价组,确定项目负责人,评价人员于2022年3月12日进入该尾矿库现场,评价组在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照安全设施设计,采用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价,查找出安全设施存在的隐患,提出补偿式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形成该尾矿库整治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结论,为该库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提供依据,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日常安全监管提供基础资料。 |
评价结论 | 经评价枞阳县永昌实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建设(整治)工程及其配套的安全设施已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施工、安装到位,其符合有关法律、《尾矿库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要求,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枞阳县永昌实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建设(整治)项目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2-3-2、2022-3-12 | 提交报告时间 | 2022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