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26日,公司位于宣城市泾县县城西南方向约43km,行政区划隶属泾县桃花潭镇管辖,矿区地理中心坐标:东经:118°03′22,北纬30°31′36″。矿区有简易公路与泾县至厚岸乡公路相通,继而与205国道相连。 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2012年10月安徽永鑫石英粉体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整合。目前矿山由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开采。矿山于2021年11月由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矿区面积0.6557km2,开采深度317m~182m。 公司为独立法人,主要从事石英岩开采、加工、销售等业务。 2004年7月,安徽省核工业勘查技术总院提交了《安徽省泾县巴山(脉状)石英岩矿普查地质报告》,2006年12月23日,矿山取得《关于<安徽省泾县巴山(脉状)石英岩矿普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宣矿储备字〔2006〕46号),2006年12月取得泾县巴山脉石英矿采矿许可证,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泾县巴山(脉状)石英岩矿于2006年开始进行筹建,由于多种原因一直未进行正常开采,直到2013年7月,矿山仍处于基建和停产状态。露天建设期间,矿山曾在西侧修筑了运输道路至+318m标高,对西侧部分矿体的表土进行了剥离,完成了周边林地的征地工作,但未正式开采。 2014年3月19日,矿山取得原宣城市国土资源局换发新的采矿许可证,核定的开采方式仍为露天开采。根据当地政府“三线三边”整治要求,矿山可视范围内不能实施露天开采作业。矿山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变更开采方式,2014年12月,矿山委托铜陵化工集团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泾县巴山脉石英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取得原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宣开矿方案审字[2014]20号),2014年11月20日,泾县矿山整治领导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安徽永鑫石英粉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巴山石英岩矿变更开采方式的批复》(泾矿整组办[2014]22号)文件,原则同意矿山由露天开采方式变更为地下开采,同时文件要求在“三线三边”和可视范围内禁止一切露天开采活动。 2015年7月20日,山东乾舜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泾县巴山石英岩矿5万吨/年采矿技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经原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2015年6月6日,滁州市安平安全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泾县巴山石英岩矿地下采矿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该报告经矿山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2015年8月11日,矿山取得原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泾县巴山石英岩矿5万吨/年采矿技改工程项目备案的函》(皖经信非煤函[2015]965号),备案函明确:根据矿体赋存情况和矿区地形条件,矿山采用分区分期进行建设开采,其中一期开采Ⅱ号矿体,二期开采Ⅰ号矿体。 2015年8月,矿山委托山东乾舜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泾县巴山石英岩矿5万吨/年采矿技改工程初步设计》,并取得原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泾县巴山石英岩矿5万吨/年采矿技改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函》(皖经信非煤函[2015]1131号),同意矿山进行基建;2015年8月,矿山委托山东乾舜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泾县巴山石英岩矿5万吨/年采矿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并取得原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泾县巴山石英岩矿5万吨/年采矿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泾安监矿[2015]67号),同意矿山安全设施基建期为18个月。 矿山于2015年10月30日开始基建。由于合同纠纷、资金短缺等原因,经公司申请,原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意采矿技改工程暂停基建(宣经信矿山函[2017]45号),2016年11月至2019年5月,矿山停止基建工作。2019年6月,经公司申请,泾县应急局同意恢复矿山基建。2019年11月8日,矿山取得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换发新的采矿许可证,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区面积0.6559km2,开采深度由+317m至+190m标高。 矿山在前期基建施工中因技术人员能力欠缺,施工人员测量误差,使得原《初步设计》+195m运输中段施工成+185m中段标高。该矿山Ⅱ号矿体原设计+235m中段巷道施工成+225m标高巷道。同时矿山施工中揭露矿体的赋存位置与原设计依据地质资料有一定偏差,导致原有施工巷道与原设计巷道也存在一定偏差。原初步设计Ⅱ号矿体设置+295m中段回风巷道和回风平硐,考虑矿山地表标高约为+305m,且有部分风化岩层和第四纪表土,为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将原初步设计+295m中段回风巷道和回风平硐调整为+285m回风平硐及回风巷道。 由于开拓巷道标高局部低于+190m水平标高,超出采矿证许可范围。为此,矿山必须履行“重新申领采矿许可证”相关程序。 2020年10月,矿山委托安徽科润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省泾县巴山石英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经评审后取得《安徽省泾县巴山石英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2020年10月27日)。2021年5月18日,安徽开成地矿勘查有限公司提交了《安徽省泾县巴山(脉状)石英岩矿深部(+190m~+180m)勘查评价报告》及附图,2021年11月21日,宣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新调整了矿区范围,调整后的采矿权许可证载明的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区面积0.6557km2,K1~K11圈定的范围内开采深度由+317m至+182m标高,矿权范围内其余部分开采深度由+317m至+190m标高。 由于平硐和巷道的标高、位置等与原设计比较,均发生了变化,且平硐口位置发生变化后导致工业场地位置发生变化,“主要井筒的位置发生变化,并导致工业场地的位置发生改变”属于重大设计变更。2022年1月,矿山委托原设计单位山东乾舜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泾县巴山石英岩矿5万吨/年采矿技改工程初步设计变更》,并取得宣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泾县巴山石英岩矿5万吨/年采矿技改工程变更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函》(宣经信矿山函[2022]1号);2021年12月,矿山委托山东乾舜矿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泾县巴山石英岩矿5万吨/年Ⅱ矿体采矿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并取得泾县应急管理局管理局《关于<泾县巴山石英岩矿5万吨/年Ⅱ矿体采矿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方案>批复》(泾应急[2022]22号),同意矿山按安全设施设计变更方案施工。之后,矿山按照变更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建设。 目前安徽省泾县山鹰硅业有限公司矿山经过多年的建设,目前泾县巴山石英岩矿(一期Ⅱ号矿体)5万吨/年采矿技改工程项目各生产及辅助系统已基本建设完成,安全设施、设备已安装到位,达到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待安全设施验收通过后投入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