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集铁矿(南段)隶属于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一家民营企业,矿山于2004年4月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并于同年9月开始进行矿山开发工作。 2004年11月,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设计研究院提交了《安徽大昌矿产品经贸有限公司吴集铁矿采矿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2009年8月,河北邯邢矿冶设计院有限公司(原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设计研究院)提交了《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采矿初步设计补充变更说明书》及《安全专篇》。2009年10月,一期范围内所形成的生产系统、设备、设施等进行了竣工验收;二期工程开采范围为北区(0~8#线)的-130m~-220m之间矿体。2011年2月,二期范围内所形成的生产系统、设备、设施等进行了竣工验收。 2013年3月14日,安徽大昌矿业公司吴集铁矿(南段)“3.14”坠井较大事故发生后,原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皖)安监管责改字〔2013〕),责令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进行全面停产整顿。 为优化吴集铁矿(南段)生产系统和消除采空区隐患,原霍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生产系统优化方案》(以下简称《优化方案》)和《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采空区安全影响评价及充填方案》(以下简称《充填方案》)。2013年8月10日,《优化方案》和《充填方案》通过了原六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优化方案》中设计开采范围共划分南区、禁采区、北区三个区,其中南区开采范围为13#线~17#线、-130~-250m之间的矿体,禁采区为保护吴集街而留设的0#~13#保安矿柱,北区开采范围为8#~0#线、-130~-310m之间的矿体。设计范围内剩余资源总量为3558.07万t,其中禁采区资源量为1281.03万t,北区可利用资源量为1830.90万t,南区可利用资源量为446.14万t。南区设计生产能力为50万t/a,北区设计生产能力为100万t/a。 2013年9月~2014年6月,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优化方案》和《充填方案》的要求组织进行了生产系统整改和采空区治理工作。2014年7月31日,原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该矿山的生产系统优化与采空区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核,同意“南区恢复生产,生产规模50万t/a;北区在完成二期范围内采空区和一期北区首采中段-250~-220m采空区充填量后恢复生产”。 2014年8月17日,原霍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对申请恢复吴集铁矿(南段)南区生产的复函》(霍安监函〔2014〕5号),之后矿山南区恢复生产。 2018年7月24日,矿山南区三选厂南侧约150m处地面出现开裂、位移情况。2018年7月25日,原霍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停止一切井下生产活动。自2018年7月24日矿山全面停产后,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面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梳理和整治,同时对矿山总体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和调整。2020年9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优化方案》确定的北区开拓系统进行调整,编制了《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北区生产系统优化调整方案》(以下简称《优化调整方案》):将原3-2#主井提升功能恢复代替原5#主井作为北区主井用于北区矿石的提升;原3#副井代替5#副井作为北区副井;将北区开采范围减小为8#~0#线、-130~-220m;-220m以下纳入深部技改扩建工程范围。 2021年6月9日,霍邱县应急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同意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北区恢复生产的函》。目前,矿山主要在《优化调整方案》设计的北区开采范围内进行开采。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矿安〔2021〕123号)中“新、改、扩建非煤地下矿山单次提升超过9人的提升系统,严禁使用单绳缠绕式提升机。单次提升超过9人的提升系统使用的单绳缠绕式提升机要在2022年12月31日前淘汰完毕”的要求,吴集铁矿(南段)北区副井(原3#副井)采用一套独立的JK-2.0型单绳缠绕式提升机提升2#罐笼,单次提升人员最大为10人,属于要求限期淘汰的提升设备。 综合考虑3#副井改造的安全影响,该公司拟对北风井(原3-1#主井)进行改造:拆除现有3-1#主井井架,安装多绳摩擦式提升机和梯子间,作为人员、设备、材料提升井和安全出口;改造完成后,将北风井(原3-1#主井)改为副井,兼作进风井,废弃3#副井提升系统并改为北回风井。根据相关规定,2021年11月,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68号)文件的要求,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为依据,同时依据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月完成的《变更初步设计》,以及国家有关的其它法规文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2年3月提交了《变更安全设施设计》。 该《变更安全设施设计》通过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审查,并以《关于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北区100万t/a地下采矿工程变更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皖应急函〔2022〕169号)予以批复。随后矿山按照设计进行基建施工,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设备定制等多种因素影响,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于2022年12月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北区100万t/a地下采矿工程变更安全设施设计基建工期延期请示的复函》(皖应急函〔2022〕578号)予以延期,矿山建设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3年4月27日。 结合矿山基建施工过程实际情况,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出具了《文件变更(补充)通知单》(编号:Q/MKY-QHSE-CX24-2020),对开拓工程、采矿工程及设备、提升运输、通风构筑物、供配电设备、供气供水设施及其他等方面进行了变更。 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委托云南柯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并委托新隆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北副井提升设备单绳改造工程进行了监理,同时委托浙江蟠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其他工程进行了监理。截止2023年4月20日,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北区100万t/a地下采矿工程变更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安全设施、设备已基本安装到位,待安全设施验收通过后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