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尾矿库总坝高26.0m,剩余有效库容约13.8×104m3,为五等库,尾矿库坝体为上游法筑坝。初期坝为粘土坝,坝高10米,坝顶标高+42.0m,外坡比1:2.0,后期采用尾砂堆积坝,现状坝顶标高+58.0m,尾砂堆积坝总体外坡比为1:3.6,尾矿库排水系统采用浆砌块石溢洪道。库四周有浆砌块石山体截洪沟 由于原设计该尾矿库排水系统采用泄水井—涵管、截洪沟及溢洪道,业主自行对靠坝前易跑浑的现有溢流井—涵洞系统进行封堵,并在库后部位设置浆砌块石斜槽系统进行排洪,其施工质量较差,出现开裂和渗水现象,不满足GB39496-2020《尾矿库安全规程》要求;尾矿库北侧尾砂堆积子坝明显坡比小于1:3,接近1:2,不满足GB39496-2020《尾矿库安全规程》5.3.20“尾矿堆积坝平均堆积外坡比不得陡于1:3”的要求; 原设计中尾砂堆积坝坝顶标高为60m,其中58m以上的2m为防浪措施。根据近期现场实地测量,尾砂堆积坝坝顶实测标高仅为58m,由于库四周已经存在浆砌块石山体截洪沟,若堆积坝继续加高,尾水进入山体四周截洪沟,满足不了环保清污分流的要求。 根据《尾矿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11〕38号令)第十五条的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范围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18号)中关于尾矿库排洪系统型式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范畴的规定,铜陵泰富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由委托铜陵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编制了《铜陵泰富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排洪系统及坝体变更安全设施设计》。 2022年12月6日,该尾矿库变更工程开始施工,其施工单位为有资质的铜陵市泰山爆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理单位为有资质的浙江蟠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3年1月18日该变更工程施工结束。现需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