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是由原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注册变更更名而来,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为其附属矿山,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由原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和原青阳县安源矿业有限公司实施资源整合而来。依据原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后办理采矿许可证登记的通知》(青国土资〔2013〕14号),同意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为整合主体,负责办理采矿许可登记工作,同意青阳县安源矿业有限公司以股份制方式入股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两矿整合后采矿权人为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10月13日新颁发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 为更好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规范开采行为,提升矿山生产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工程技术人员于2020年4月编制了《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大生产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扩大生产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60万t/a扩建技改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大生产规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通过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并进行了公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于2020年5月19日出具了《关于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60万t/a扩建技改工程项目备案的函》(池经信矿山函〔2020〕79号)。 在完成前期手续下,该公司于2020年6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编制工作,并于2020年11月提交了《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一期)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和《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一期)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该《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分别通过了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池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审查,并以《关于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池经信矿山函〔2020〕199号)和《关于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一期)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池应急函〔2020〕41号)予以批复。青阳县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12月16日以《关于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一期)启动基建施工的批复》(青应急函〔2020〕55号)文同意矿山启动基建施工。 矿山在基建过程中,为减少原设计斜坡道工程施工的工程量,降低斜坡道爆破施工对地下空区的影响,决定对开拓等系统进行变更。该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变更设计工作,并于2021年8月提交了《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一期)变更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变更初步设计》)和《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一期)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该《变更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分别通过了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池州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审查,并以《关于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一期)变更初步设计的批复》(池经信矿山函〔2021〕118号)和《关于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一期)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批复》(池应急函〔2021〕52号)予以批复。青阳县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9月27日以《关于安徽省青阳县南方五矿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一期)基建施工(变更)的批复》(青应急函〔2021〕59号)同意矿山基建施工(变更),矿山继续进行基建施工。 矿山在基建过程中,随着斜坡道长度的增加,通风条件愈发困难。为改善井下掘进工作面作业环境条件,需对矿斜坡道设计进行优化调整,同时矿山按照采空区调查方案对原有采空区做了进一步的调查、清理,发现第六矿段的+205m、+210m采空区北部最大顶高约为+235m,中部最大顶高约为220m,中部+205m采空区顶部距离+270m采空区有近50m的隔离矿柱,有斜坡道优化调整的条件。该公司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优化调整设计工作,并于2022年5月提交了《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一期)斜坡道优化调整设计》(以下简称《优化调整设计》)和2022年8月提交了《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一期)斜坡道优化调整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优化调整安全设施设计》),该《优化调整设计》通过了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的审查,并以《关于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一期)斜坡道优化设计的批复》(池经信矿山函〔2022〕64号)予以批复。随后矿山按照设计进行基建施工,由于资金等因素影响,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池州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6月以《关于同意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延长基建工期的函》(池经信矿山函〔2023〕56号)予以延期,矿山建设期限延长5个月,至2023年11月15日。此后,矿山继续基建施工。 结合矿山基建施工过程实际情况,因环境保护、施工条件、节约能耗等方面的制约,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了《关于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技改扩建采矿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调整的情况说明》),对压气系统、供电系统、供水系统做部分调整。 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委托安徽省华煤矿山建设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并委托浙江蟠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工程监理。截止2023年7月上旬,安徽省五丰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青阳县来龙山第六第七矿段方解石矿扩建技改采矿工程(一期)主体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安全设施、设备已基本安装到位,达到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 待安全设施验收通过后投入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