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池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6月06日,公司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新区商业步行街4栋109号,属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一座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徽省东至县华丰矿区深部及外围建筑用白云岩、石灰岩矿。 安徽省东至县华丰矿区深部及外围建筑用白云岩、石灰岩矿属新建矿山,矿区位于东至县城北东16km处,行政区划隶属东至县尧渡镇毛田村、大庄村。设计矿山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采矿方法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运输方式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900万吨/年,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白云岩、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0.7538km2,开采标高:+242m~+65m。 2018年12月,原东至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4地质队对东至县华丰矿区深部及外围建筑用白云岩矿开展普查地质工作,于2019年7月提交了《安徽省东至县华丰矿区深部及外围建筑用白云岩矿普查地质报告》,报告通过专家组评审并备案(备案号:东矿储备字〔2019〕2号)。 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5个部门《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送大型砂石矿山出让项目的通知》精神,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上报大型砂石矿山项目,特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4地质队开展安徽省东至县华丰矿区深部及外围建筑用白云岩、石灰岩矿地质勘查工作,324地质队于2020年10月提交了《安徽省东至县华丰矿区深部及外围建筑用白云岩、石灰岩矿勘查地质报告》(以下简称《勘查地质报告》),《勘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经池州国光矿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池东矿储备字〔2020〕4号)及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东矿储备字〔2020〕4号)。为了矿业权价款评估及办理招拍挂出让相关手续的需要,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提交了《安徽省东至县华丰矿区深部及外围建筑用白云岩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安徽省东至县华丰矿区深部及外围建筑用白云岩、石灰岩矿开采建设项目在东至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项目已经完成采矿权出让等工作,项目法人为安徽中池新材料有限公司,由池州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交控资源有限公司、浙江交通资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分别占股40%、30%、30%。 为实现将东至县打造成长三角非金属新材料研发与大数据信息中心以及全国重要建材基地、全国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示范区的目标,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出发,2022年3月安徽中池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池州市弘安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并提交了《安徽省东至县华丰矿区深部及外围建筑用白云岩石灰岩矿900万吨/年采矿建设工程项目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根据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修订)等有关法律规定要求,2022年3月,安徽中池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承担安徽省东至县华丰矿区深部及外围建筑用白云岩、石灰岩矿开采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于2022年4月编制了《安徽中池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至县华丰矿区深部及外围建筑用白云岩石灰岩矿900万吨/年采矿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安全预评价报告》),并通过了评审。经过前期相关工作,东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9月8日给安徽中池新材料有限公司颁发了《采矿许可证》。 为了该项目尽快建设,规范开采,确保矿山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尽快发挥经济效益,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8厅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经信非煤〔2020〕94号),安徽中池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于2022年9月、2023年1月分别编制完成了《安徽中池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至县华丰矿区深部及外围建筑用白云岩石灰岩矿900万吨/年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安徽中池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至县华丰矿区深部及外围建筑用白云岩石灰岩矿900万吨/年采矿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采矿工程初步设计》),其《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经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审批项目审查意见书》(皖应急审批 〔2022〕24号)审查批复;其《采矿工程初步设计》经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关于安徽中池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省东至县华丰矿区深部及外围建筑用白云岩石灰岩矿900万吨/年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池经信矿山函〔2023〕7号)审查批复。 设计规划矿山分期建设,分两期开采,东至县尧渡镇人民政府、东至县应急管理局以《池州市新、改、扩建非煤矿山开工建设审批表》同意安徽省东至县华丰矿区深部及外围建筑用白云岩、石灰岩矿开工建设,并于2023年2月12日正式开工建设。 现该公司《营业执照》和《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有效,待基建结束,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投入生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及皖应急明电〔2022〕2号文,该公司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矿山采场边坡稳定性专项评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