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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池州市汇金矿业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灌口采石场26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技改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项目规模

260万吨/年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类别

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所属业务类别

非金属矿采选业

            

池州市贵池区灌口采石场,是已开采多年的老矿山,期间进行过多次矿权延续,后变更为池州市汇金矿业有限公司。202011月贵池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池州市贵池区灌口采石场等7家矿山进行资源整合,池州市贵池区灌口采石场作为此次整合的主体矿山,其它六家矿山依法实施关闭。整合后拟设采矿权范围为原灌口采石场矿权范围不变。20215月,为进一步查清整合调整开采区内的资源情况,企业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1地质队编制提交了《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灌口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拟调整开发利用范围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核实整合区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内保有资源量869.52万立方米(2347.72万吨)。20217月,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池经信矿山函 [2021]103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立项备案。

为了该项目尽快建设,规范、安全开采,20225月,池州市汇金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提交了《池州市汇金矿业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灌口采石场26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技改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池州市汇金矿业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灌口采石场年产2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技改工程初步设计》,并分别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复,设计矿山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60万吨/年,采用爆破和非爆破开采方法。

202278日,池州市应急管理局、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下文批准启动基建施工,随后矿山进入基建期。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委托核工业南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并委托浙江蟠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工程监理。

矿山在建设过程中,考虑到安全、环保实际要求,并结合非爆破开采技术的发展更新,委托马钢集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非爆破开采方式、基建装运平台布置以及局部开拓运输道路进行了调整,并先后出具了《关于池州市汇金矿业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灌口采石场开拓运输道路调整说明》(以下简称《开拓运输道路调整说明》)、《关于池州市汇金矿业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灌口采石场年产2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增加二氧化碳气体膨胀致裂采矿方法说明》(以下简称《增加采矿方法说明》)。同时根据实际基建情况,矿山对基建期进行了申请延期,2023717日池州市贵池区应急管理局以应急字〔2023114号文同意其基建延期。截止202310月底,池州市贵池区灌口采石场26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技改工程各生产系统主体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安全设施、设备已基本安装到位。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要求,池州市汇金矿业有限公司于202310月委托安徽正信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池州市贵池区灌口采石场26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技改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项目负责人

方敏

项目编号

FM20231100018

技术负责人

董书满

过程控制负责人

王陈红

评价报告编制人

方敏

报告审核人

吴鹏程

参与评价的安全评价师

方敏、王陈红、姚成候、袁成龙、吴光辉、方子豪

参与评价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吴光辉、王陈红

现场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方敏、王陈红、姚成候、袁成龙、吴光辉、方子豪

        

池州市汇金矿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对其其池州市贵池区灌口采石场26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技改工程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成立了安全验收评价组。评价组于2023113日进入该矿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对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书面反馈到矿,并跟踪其整改情况。20231110日再次进入矿山现场,对不符合项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确认。评价组在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该项目采矿工程的安全管理、生产和辅助系统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对照安全设施设计,采用定性、定量的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价,查找出安全设施存在的隐患,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形成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结论,同时对照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得出专项评价结论,为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池州市汇金矿业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灌口采石场26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技改工程建设程序规范,符合相关规定。其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矿岩运输、供配电·、总平面布置、通讯、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等生产工艺及配套的安全设施等符合矿山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经排查、判定,池州市汇金矿业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灌口采石场目前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本项目没有否决项的检查结论为“不符合”的,一般项共44项检查内容,无不合格项,合格率为100%,符合《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的规定(没有否决项的检查结论为“不符合”且验收检查项总数中检查结论为“不符合”的项少于5%)。

经综合分析,池州市汇金矿业有限公司池州市贵池区灌口采石场26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整合技改工程符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现场调查时间

2023.11.32023.11.10

提交报告时间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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