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960万吨/年采矿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和生产系统、辅助系统等方面的评价分析,其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露天采场、采场防排水、供配电、总平面布置、通讯、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等生产工艺及配套的安全设施等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通过对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960万吨/年采矿工程的全面评价分析,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程序规范,符合相关规定;矿山开采主体工程及其配套的安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建设,并得到有效落实,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建设项目的运行状况正常、安全、可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适应矿山投产后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经辨识,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960万吨/年采矿工程建设项目目前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的规定,经排查判定,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目前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对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16]14号)附表《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表》,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960万吨/年采矿工程验收表中否决项的检查结论无“不符合”项;且参与验收检查项总数为51项,其中除否决项以外的“不符合”项为0项,其“不符合”项占比为0%,少于5%的规定。 经综合分析,马鞍山海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薛津建筑用安山岩矿960万吨/年采矿工程符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