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集铁矿(南段)隶属于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一家民营企业,矿山于2004年4月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并于同年9月开始进行矿山开发工作。 2004年11月,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设计研究院提交了《安徽大昌矿产品经贸有限公司吴集铁矿采矿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2009年8月,河北邯邢矿冶设计院有限公司(原邯邢冶金矿山管理局设计研究院)提交了《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采矿初步设计补充变更说明书》及《安全专篇》。2009年10月,一期范围内所形成的生产系统、设备、设施等进行了竣工验收;二期工程开采范围为北区(0~8#线)的-130m~-220m之间矿体。2011年2月,二期范围内所形成的生产系统、设备、设施等进行了竣工验收2013年3月14日,安徽大昌矿业公司吴集铁矿(南段)“3.14坠井较大事故”发生后,原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皖)安监管责改字〔2013〕),责令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进行全面停产整顿。 为优化吴集铁矿(南段)生产系统和消除采空区隐患,原霍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生产系统优化方案》(以下简称《优化方案》)和《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采空区安全影响评价及充填方案》(以下简称《充填方案》)。2013年8月10日,《优化方案》和《充填方案》通过了原六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优化方案》中设计开采范围共划分南区、禁采区、北区三个区,其中南区开采范围为13#线~17#线、-130~-250m之间的矿体,禁采区为保护吴集街而留设的0#~13#保安矿柱,北区开采范围为8#~0#线、-130~-310m之间的矿体。设计范围内剩余资源总量为3558.07万t,其中禁采区资源量为1281.03万t,北区可利用资源量为1830.90万t,南区可利用资源量为446.14万t。南区设计生产能力为50万t/a,北区设计生产能力为100万t/a。 2013年9月~2014年6月,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优化方案》和《充填方案》的要求组织进行了生产系统整改和采空区治理工作。2014年7月31日,原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该矿山的生产系统优化与采空区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核,同意“南区恢复生产,生产规模50万t/a;北区在完成二期范围内采空区和一期北区首采中段-250~-220m采空区充填量后恢复生产”。 2014年8月17日,原霍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对申请恢复吴集铁矿(南段)南区生产的复函》(霍安监函〔2014〕5号),之后矿山南区恢复生产。 2018年7月24日,矿山南区三选厂南侧约150m处地面出现开裂、位移情况。2018年7月25日,原霍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责令停止一切井下生产活动。自2018年7月24日矿山全面停产后,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面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梳理和整治,同时对矿山总体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和调整。2020年9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优化方案》确定的北区开拓系统进行调整,编制了《安徽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吴集铁矿(南段)北区生产系统优化调整方案》(以下简称《优化调整方案》):将原3-2#主井提升功能恢复代替原5#主井作为北区主井用于北区矿石的提升;原3#副井代替5#副井作为北区副井;将北区开采范围减小为8#~0#线、-130~-220m;-220m以下纳入深部技改扩建工程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