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新亚火焰山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23日,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方解石矿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加工、销售;矿产品批发、销售;建筑石料销售。 根据青阳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城东火焰山方解石矿区整合后办理采矿许可登记的函》(青国土资函〔2008〕41号),原有青阳县城东新亚方解石矿、青阳县兴丰方解石矿、青阳县振兴方解石矿、青阳县蓉城镇新兴方解石矿和青阳县城东兴发方解石矿等5家方解石矿由青阳县城东乡新亚方解石矿收购整合。 整合后,青阳县新亚火焰山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城东乡新亚方解石矿于2014年建设并投产,前期对Ⅰ1矿体+270m以上进行了露天开采。Ⅰ1矿体露天开采阶段于2017年初基本结束(实际露天开采标高为+286m以上)。2017年9月开始进入露天采场地质环境治理阶段,2021年1月5日治理工程通过了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竣工验收(池自然资规函〔2021〕46号)。 矿山自2017年9月开始主要对Ⅰ1矿体露天采坑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为了进一步了解矿山资源量变化情况,同时加强对采矿权范围内矿体深部地质勘查,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皖自然资规〔2020〕5号)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露天开采矿山剥离物中砂石土矿矿产资源有偿处置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资矿权〔2019〕3号)等文件精神,青阳县新亚火焰山矿业有限公司委托池州市水生水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该矿采矿权范围内方解石资源情况进行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包括Ⅰ1矿体消耗的资源量核实以及Ⅰ2矿体深部地质勘查等工作),于2021年8月31日提交了《安徽省青阳县火焰山方解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1年)》,该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经池州市国光矿业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评审(池矿储评字〔2021〕20号)通过后,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池自然资规储备字〔2022〕5号”文备案。 2021年核实主要对Ⅰ2矿体进行地表及深部勘查工作,矿体走向长度、倾向延伸距离、矿体宽度都有显著增加,致使方解石矿资源总量增加649.99万吨,为矿山下一步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供了依据。 为了充分合理利用资源,规范开采,按照相关规定,青阳县新亚火焰山矿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了《安徽省青阳县火焰山方解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通过评审。 根据《安徽省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原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皖经信非煤〔2020〕94号),青阳县新亚火焰山矿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了《青阳县新亚火焰山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城东乡新亚方解石矿Ⅰ2矿体露天开采20万吨/年采矿改建工程项目备案申请报告》(以下简称《备案申请报告》),为项目备案及后期相关资料编制提供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矿山安全生产及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相关规定,2024年5月,青阳县新亚火焰山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正信科技有限公司对其青阳县城东乡新亚方解石矿(Ⅰ2矿体+225m以上)露天开采20万吨/年采矿改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