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标准,经辨识,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马脊山石灰石矿目前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的通知》(矿安[2024]41号),经排查、比对判定,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马脊山石灰石矿目前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通过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马脊山石灰石矿安全管理、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等方面的评价分析,其按照《安全设施设计》以及《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组织生产,且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