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13号)中关于淘汰设备的要求,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牯子山建筑用砂岩矿目前已满足要求。 根据相关标准,经辨识,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牯子山建筑用砂岩矿目前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的通知》(矿安[2024]41号)文件要求,经排查、比对判定,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牯子山建筑用砂岩矿目前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通过对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牯子山建筑用砂岩矿安全管理、生产系统及辅助系统等方面的评价分析,其按照《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广德县牯子山建筑用砂岩矿42万m3/a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及《安徽广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广德县牯子山建筑用砂岩矿42万m3/a采矿工程变更安全设施设计》组织生产,且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