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经营矿产品开采、加工和销售。青阳县白云山矿区南段方解石矿为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附属矿山,为地下开采矿山,始建于2005年, 2005年由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先期进行小规模的开采,开采的范围主要处在F2断层、F3断层之间的Ⅰ1矿体;2010年经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公司将矿区南段探矿权部分进行整合,整合后采矿权由8个平面拐点坐标控制,开采方解石矿Ⅰ1、Ⅰ3矿体,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10万吨/a;矿区面积0.3926km²;开采深度:+173m~+45m。2010年9月~2016年12月,矿山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变更初步设计,停止对矿区北区的Ⅰ1矿体建设、开采,只对矿区南区的Ⅰ3矿体范围建设、开采,于2016年12月完成了矿区南区建设工程并通过了竣工验收,2017年1月22日矿山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随后投入生产,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并于2020年1月进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续工作。 在此期间,2014年8月25日,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青阳县白云山矿区南段方解石矿采矿权范围深部勘查的复函》(皖国土资函〔2014〕920号),委托安徽经纬矿产储量动态检测有限公司对矿区深部资源储量进行详查,2015年9月14日提交了《安徽省青阳县白云山矿区方解石矿资源储量核实及深部详查地质报告》(以下简称《地质报告》),2015年9月18日,安徽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该地质报告进行了评审,2015年11月6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关于<安徽省青阳县白云山矿区方解石矿资源储量核实及深部详查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皖矿储备字〔2015〕084号)。 矿权在招拍挂之前,为了完善相关手续,2016年8月,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院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并提交了《安徽省青阳县白云山矿区方解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2016年8月通过评审,2016年10月,审查专家出具了评审意见书。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19日,安徽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安徽省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受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的委托,对安徽省青阳县白云山矿区南段方解石矿采矿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竞得该采矿权,2019年2月19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成交确认书》。2019年11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颁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采矿权由9个平面拐点坐标控制,开采矿种为方解石;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30万吨/a;矿区面积0.4911km²;开采深度:+251m~-70m。有效期为20年(2019年11月4日至2039年11月4日)。 由于矿山采矿权范围发生变化,资源储量增加,生产规模扩大,需要进行矿山技改扩建工程。为了确保矿山技改扩建工程顺利进行,矿山于2019年5月完成了年产30万t技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备案工作,原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关于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白云山矿区方解石矿年产30万吨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备案的函》(池经信矿山函〔2019〕79号)文批准立项,随后矿山先后完成了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报告、方案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 为了规范开采矿产资源和矿山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委托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编制了《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白云山矿区南段方解石矿30万吨/年采矿技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和《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白云山矿区南段方解石矿30万吨/年采矿技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以下简称《初步设计》),该《安全设施设计》和《初步设计》分别通过了池州市应急管理局、原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的审查,分别以《关于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白云山矿区南段方解石矿(30万吨/年)采矿技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池应急函〔2021〕3号)和《关于同意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白云山矿区南段方解石矿30万吨/年技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池经信矿山函〔2021〕18号)予以批复。青阳县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1月8日以《关于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白云山矿区南段方解石矿 30 万吨/年采矿技改扩建工程(一期)启动基建施工的批复》(青应急函〔2021〕66 号)同意矿山启动基建施工。根据设计,矿山分两期建设、开采,其中一期工程开采南段4~6勘探线+110m~+50m之间Ⅰ3矿体和北采区1~3勘探线+150m~+80m之间Ⅴ矿体(其中一期先期开采南段4~6勘探线+110m~+50m之间Ⅰ3矿体,后期再开采北采区1~3勘探线+150m~+80m之间Ⅴ矿体);二期开采北采区1~7勘探线+45m~-57m之间Ⅰ1、Ⅱ、Ⅲ、Ⅳ矿体。 随后矿山按照设计进行技改扩建工程基建施工,随着现场施工条件的变化,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提交了《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白云山矿区南段方解石矿30万吨/年采矿技改扩建工程设计变更说明》(以下简称《变更说明》),对井巷工程布置位置、首采工作面、基建期+50m至+74m中段天井数量更正、井巷支护方式、一期V矿体开拓工程布置、基建工程量及工期、应急潜水泵、斜坡道路面结构和地表移动范围监测系统及其他方面等进行了调整,原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池州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1日以《关于同意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白云山矿区南段方解石矿30万吨/年采矿技改扩建工程(一期)延长基建工期的函》(池经信矿山〔2023〕102号)予以延期,矿山建设期限延长1年,至2024年11月。 随后矿山继续按照设计和《变更说明》进行技改扩建工程基建施工,在基建过程中因井巷施工时发现溶洞裂隙等,施工进度较慢,金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提交了《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白云山矿区南段方解石矿30万吨/年采矿技改扩建工程设计基建工程变更说明》(以下简称《基建工程变更说明》),变更调整剩余回风穿脉平巷100m(+110m水平东侧现有上下盘回风沿脉平巷)、剩余+110m水平东侧部分回风平巷和+74m中段少量上盘运输巷掘进工程为生产期开拓工程。 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委托安徽淼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并委托浙江蟠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工程监理。截止2024年9月下旬,青阳县众志矿业有限公司青阳县白云山矿区南段方解石矿30万吨/年采矿技改扩建工程(一期)主体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安全设施、设备已基本安装到位,达到了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待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